自從2018年3月28號晚上公布了減稅的消息后,很多人一直沒有搞懂是否取消17%和11%稅率,現(xiàn)在有了明確的答復:2018年5月1日起, 17%稅率取消,增值稅三檔稅率為16%、10%、6%。
從2018年5月1日起,實施以下深化增值稅改革征收標準如下:
5月份將迎來稅率大改,而且各種政策出臺,一定要梳理公司合同、發(fā)票等,以免稅率調整給企業(yè)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。
1、取得17%或11%專票,必須在5月1日前認證嗎?或者說,5月1日以后取得5月1日前開具的17%或11%專票能不能抵扣?
進項稅額是“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”,與稅率/征收率無關,一般納稅人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按發(fā)票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,銷售方開17%或11%的專票,其已經(jīng)繳納17%或11%的增值稅額。所以,取得17%或11%專票,不是必須要在5月1日前認證,只要在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(nèi)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(fā)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,都可按規(guī)定抵扣17%或11%的進項稅額。
2、購買貨物,在5月1日前,取得17%稅率專票,按規(guī)定抵扣了,5月1日后銷售(一般計稅方法),還能適應16%稅率嗎?
自5月1日起,所有適用17%都調整為16%,購買貨物,在5月1日前取得17%稅率專票,5月1日后銷售(一般計稅方法)也適應16%稅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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